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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对女儿嫁到哪家并不是特别在意,只要门风清正,不涉及党争,儿郎又出色即可。只不过,沈曼挑的人这样清楚明白,将差别摆在面前,他还是很奇怪。 沈曼知晓夫君有此一问,闻言便笑了笑,神色柔和地解释道:“想看,定亲,三书六礼,这些都需要时间,又不能仓促了去。光是操办这些,少说就要一两年,二娘的年纪便有些大了,婆家自会有些别扭。虽说她是咱们家的女孩,身份尊贵,若是惹了婆婆的厌恶,以二娘柔顺的性子,也不会向咱们告状,定是将苦楚往肚里咽。咱们呢,也不好担个仗势欺人的名儿,日日将二娘接回来,别的不说,这孩子自己也惶恐。还不如为她挑个门第略低,家风清正,子弟前程有求于咱们的人家做冢妇,出门的机会多,见到咱们的机会更多。若是入那翻脸如翻书的侯门,怎么被搓揉都不知道,有委屈都无处诉。” 秦恪未曾想到自己一问就惹来长篇大论,耐着性子听了番家长里短,觉得沈曼说得挺对,却有些担心:“二娘的性子,真……真当得起冢妇之位?” 十年的流放生涯改变了秦恪太多,他虽依旧喜爱柔情似水的女子,却认为只有沈曼这样刚强坚韧的女人,才能当得起整个家。秦织性情柔弱,平日连个声儿都没,说话都不敢大声,唯恐惊着谁。哪怕她是秦恪的亲生女儿,秦恪也得说一句,这姑娘,做个无忧无虑的小儿媳妇也就罢了,当冢妇,她还没那本事。 “就是这样才好呢!”沈曼的思路却与旁人不同,温言道,“婆媳关系不睦,很大原因就出在这管家权上,媳妇手段凌厉,婆婆如何高兴?二娘性子柔顺,有乡君诰封,又有足够的钱财傍身,她也不是热衷权势之人。再说了,二娘琴棋书画,诗词歌赋都是极好的,勋贵子弟未必饱读诗书,夫妻谈不到一块,嫁到书香世家却能夫唱妇随。年轻时有婆婆教导,年老了有儿媳理事,一辈子轻轻松松,和和睦睦,谁不求这样的日子?” 秦恪一想,觉得也是。 他自己便是喜好安逸,不愿争权夺利之人,秦织瞧着也不像惹是生非的主儿。若能过别人劳心劳力,自己平静生活,却能得许多美名的事情,谁不乐意?为了二女儿,他少不得多看看这些清流之家出仕的子弟,选个合心意的女婿。 沈曼见他听了进去,心中也松了一口气。 李氏与她并无仇怨,沈曼也不是那等小气的人,秦织、秦绮的婚事,也就是她动动嘴,劳劳神的功夫,给她们挑桩好姻缘,对谁都好看,何苦暗中搓揉呢?只不过,话是得说明白的,省得丈夫误会,故沈曼指着自己看好的一些俊才名字,又说起了秦绮:“三娘聪明,有主见,八面玲珑,无论是在勋贵之家,面对一大家子的人,还是另立门户,当家做主,都难不倒她,她年纪又小一些。长子传承家族,冢妇急着要孩子,二娘嫁过去正合适;幼子被母亲偏爱,一般都颇为骄纵不说,幼子媳妇也有些难当,对婆婆用心,被妯娌排挤,烦心事多得很。还是次子好,不显山,不露水,没那么多责任,也没那么多关注的目光,日子较为悠闲自在。” 她考虑得这样周全,名单又是和陈留郡主参详一番才列出来的,还让秦恪自己去看哪家儿郎好,秦恪焉有信不过的道理?这位天之骄子点了点头,想到一桩事,才问:“那陆继之女……” “桢姐姐说,这位陆娘子极有学问,生得也很好,德言工容,无一不好。” “即使这样,咱们……”秦恪想到秦放的模样,又觉得儿子有些辱没人家姑娘,略加权衡,到底是对秦放的怜爱占了上风,便道,“咱们再看两次,若是合适,便提一提这事吧!料想王家也没拒绝的道理。” 沈曼眉眼含笑,轻轻点头。 夫妻俩将儿女婚事议得差不多,又开始为唯一的嫡女发愁,殊不知他们眼中“还是个孩子”的秦琬,正在和裴熙谈今天的事情。 “你倒是惫懒。”听了当利公主府发生的一切,裴熙别的没说,先来了一顿嘲讽,“忘记两个庶姐?若你说自己懒得理她们,我还会相信,忘记?”莫说被她放进心里,做下承诺的事情,哪怕是随意之举,以他们这种人的记性,也不可能真忘了。 秦琬淡淡一笑,全然没把裴熙的讥讽往心里去,只是说:“我瞧着局势,顶多再过三月,王府中就要进新人了。阿娘再贤惠,心中也是不舒服的,我身为女儿,自得服侍汤药。一次认全别人,这本事,我有,别人未必有。” 她的言下之意,裴熙一听就懂,不由嗤笑:“服侍汤药?这借口好,少说三五年不用出门了。” “蠢蠹终究是蠢蠹,我可不愿花那么大心力去讨好她们。”秦琬不屑道,“让所有人熟悉我这张脸,知晓我是谁就够了,这次她们没见着我,心中才会好奇,下次对我更加留意。如此两三次,也就差不多了。” 说罢,她望着书房,若意有所指,“算算日子,咱们府中的长史,也该忍不住了吧?” 第九十二章 代王府的长史姓吴,名利,年纪不过三十许,办事却沉稳老练得如同五六十岁的人。他对秦琬的态度十分恭敬不说,旁人指责秦琬进出代王书房不合规矩的时候,他也一句话都不说。即便秦琬要看赐田和永业田的收成,他也二话不说,直接将账册呈上,比起旁人自以为是的指责,态度不能再好。 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