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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王本就是多疑之人,虽对这些谋臣们并不信任,但这些人的话,恰好说到了他心坎里。 俗话说得好,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魏王对韩王的咄咄相逼,实在厌烦到了极点,若不是这个弟弟三番五次地挑事,他也不至于沦落到如今的地步——鲁王幕后的筹谋固然令他怒气高涨,但韩王冲锋陷阵,也是拉了不少仇恨的。 几年的并肩作战,韩王和鲁王即便没积累“战友情谊”,在韩王心里,鲁王也比魏王可靠不少,谁让韩王这些年专注对付魏王呢?一旦韩王残疾,与皇位无缘,他会怪哪个哥哥,这还用想? 韩王若是断了胳膊少了腿,脾气必定更加暴躁,圣人厌恶归厌恶,到底是自己的儿子,难道不会多让着他几分?韩王若是将怨气发泄到奴仆身上还好,要是在朝堂上玩打击报复那一套,魏王掂量一番,确定自己没办法抗住,免不得更加心烦意乱,便动了杀人之心。 他对常青心怀忌惮,除了让常青联络韩王妃外,旁的一应没让他做。故秦琬并不知晓魏王竟这样丧心病狂,裴熙倒是清楚会有这样的结果,但这些话,是对秦琬也不能说,必须一辈子藏在心底最深处,作为秘密,永远沉寂的——无论如何,韩王终究是秦琬的叔父,现阶段还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,感情谈不上好,却也谈不上坏。不喜欢这个人,却也没有到眼睁睁看着他去死,甚至送他去死的地步。 秦琬会处心积虑,置魏王于死地,那是因为明白魏王若是登基,秦恪一系必定讨不了好,已经上升到了不是你死我就是我亡的程度,当然不需要留手。但将本来不至于赔了性命的韩王弄死,局势虽对他们更加有利,却太过阴毒。哪怕他们只是起了个引子,真正动恶毒心思的还是魏王,裴熙也不能将自己做了什么给说出来啊!将皇子王孙的性命当做棋子,随意摆弄,这可不是臣子该有的态度。哪怕秦恪对他再容忍,秦琬对他再好,一旦知晓了这件事,心里也会有芥蒂的。 天不怕地不怕的裴熙,对秦恪和秦琬两父女,却是真心看重。他愿意为他们沾染满手血腥,却不愿意与他们疏远半分距离,对秦琬来说,也是一样。宁愿一直保持着这样亲厚的关系,也不能再前进一步,否则……朋友可以意气相投,互不服输,家庭之中,却势必有一个人要做出让步的。 出于这种考虑,裴熙只道:“鲁王也是干脆利落,一听闻出了这等事,便自请让庶长女和亲。高句丽狼子野心,不作考虑,有资格尚血统纯正的公主的邻国,不是西突厥,便是吐蕃。” “十有八九*是吐蕃。”秦琬叹道,“鲁王——平日也是聪明果决之人,关键时候怎么总是犯糊涂呢?” “这不是犯糊涂,是本性!他本性凉薄,又欠了那么一分冷静。戴密案是这样,韩王案还是这样!”裴熙冷笑道,“这种人,你可千万要注意了,他舍得下颜面,又有皇室血统。平日看重名声不假,真正关键的时刻,却更看重利益!哪怕……也不可疏忽,务必要寻个机会,让他没有路可走!” 说到这里,裴熙神色一冷,问秦琬:“听说鲁王的庶长女还有个弟弟?多大?” 秦琬心领神会,立刻道:“比我小上五六岁,应当十岁出头了。” “十岁出头?很好!” 裴熙何许人也,深谙人性,明白十岁出头的孩子是最容易长歪的,因为他自己就是这时候走上偏激道路的——年纪再小一点的孩子,不怎么懂事,你对他说大道理说不通,连哄带吓,反而有奇妙的效果;再大一点的,便能算半个成人,可以当家做主了,有自己的思想,没那么容易被拿捏。只有十岁出头,对一切似懂非懂,又有诸多想法的时候,才是塑造一个人最关键的时刻。 除了他之外,更显著的代表人物便是叶陵,十岁之前,无疑是家中的小霸王,待到见了苏锐,对之敬若神明,十几年来的孺慕仿效,方有今日英杰。 鲁王此举,无疑是利用庶长女一生的幸福,明为避祸,实则剑指魏王。无论他得利与否,真正受伤得,都会是他的庶长女和庶子姐弟。虽说勋贵人家不拿婢生子当人看,但出生实在不是婢生子们能选择的,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,也有喜怒哀乐。更何况,鲁王既然要拿庶长女去和亲,朝廷必不会吝啬给她生母一个“媵”的位份,如此一来,对方的嫡亲弟弟便是名正言顺的皇室宗亲…… 仇恨本就是极有煽动力,很容易让人误入歧途,却又激发此人无穷无尽力量的存在,故裴熙下了论断:“待他长成,你得多用用他。” “我明白!”秦琬二话不说,应了下来。既然鲁王对子女无情,让他的子女对他怀恨在心,这种事,秦琬做起来也没有半分压力。种什么因,得什么果,本就是人间至理。 第三百二十六章 胜利在望 在秦琬和裴熙眼中,鲁王自是出了大大的昏招,落在一般人眼里,却是极为正常的做法——争储固然你死我活,真弄到结果未明朗就执行**消灭的,却是极少数。这事放谁身上都怕,万一像春秋战国时代一样,死士涂漆吞炭,给你来个“伏尸二人,流血五步”,光是想想都让人忍不住打寒颤。 鲁王贵为天潢贵胄,一呼百应不假,可真要说他的府中是铁桶江山,没半点漏洞。莫说旁人,就连他自己也是不信的。再说了,真要刺杀,只要找对时机,譬如博浪沙,或者选对能人,来个彗星袭月,白虹贯日,生还的希望岂非渺茫? --